用于乳腺癌的通常成人剂量
28 天周期:每天一次口服 125 毫克,连续 21 天,然后 停药7 天
评论:-
与该药物一起服用时,使用推荐剂量的芳香酶抑制剂。请参阅所用芳香酶抑制剂的处方信息。
– 与这种药物一起给药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第 1、15、29 天的 500 毫克,此后每月一次。请参阅氟维司群的处方信息。
– 接受该药与氟维司群联合治疗的绝经前/围绝经期妇女应根据当地方案使用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 (LHRH) 激动剂进行治疗。
用途:用于治疗激素受体 (HR) 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 (HER2) 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联合芳香酶抑制剂作为绝经后妇女或氟维司群的初始内分泌治疗在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女性中
肾剂量调整
轻度/中度/重度肾功能不全(CrCl 大于 15 mL/min):不建议调整。
肝脏剂量调整
– 轻度/中度(Child-Pugh A/B)肝损伤:不建议调整。
– 严重(Child-Pugh C)肝功能不全:每天口服 75 毫克,持续 21 天,然后停药 7 天,一个周期为 28 天
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
起始剂量:每天口服 125 毫克
-第一次减量:每天口服 100 毫克
-第二次减量:每天口服 75 毫克 –
如果需要进一步将剂量减至低于 75 毫克/天,则停止治疗。
除淋巴细胞减少外的血液学毒性(除非与机会性感染等临床事件相关):
1 级或 2 级:不建议调整。
3 级或更高:
-周期的第 1 天:停止治疗;1 周内重复全血细胞计数监测。当恢复到 2 级或更低时,以相同剂量开始下一个周期。
– 前 2 个周期的第 15 天:如果第 15 天为 3 级,则继续当前剂量以完成周期并在第 22 天重复全血细胞计数。如果第 22 天为 4 级,请参阅第 4 级剂量修改指南。如果在后续周期的第 1 天从 3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复发性 3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恢复时间延长(超过 1 周),则考虑减少剂量。
3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1 级:ANC 小于 LLN 1500/mm 3;2 级:ANC 1000 至小于 1500/mm 3;3 级:ANC 500 至 1000/mm 3;4 级:ANC 小于 500/mm 3) 发烧 38.5C 或更高和/或感染:在任何时间停止治疗,直到恢复到 2 级或更低。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
4 级:暂停治疗直到恢复到 2 级或更低。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
非血液学毒性:
– 1 级或 2 级:不建议调整。
– 3 级或更高(如果接受药物治疗后仍然存在):暂停治疗直至症状消退至 1 级或更低或 2 级或更低,如果不被视为患者安全风险。重新开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
伴随使用具有强CYP450 3A抑制剂:
-避免伴随使用如果可能或减少剂量palbociclib至75mg口服,每日一次。
– 如果停止使用强效 CYP450 3A 抑制剂,增加 palbociclib 剂量(在抑制剂的 3 至 5 个半衰期后)至抑制剂开始使用前的剂量。
预防措施
禁忌
症: -无
18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有关其他预防措施,请参阅警告部分。
其他的建议
给药建议:- 这种药物应与食物一起服用。
– 这种药物应该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
– 如果漏服一剂,应在平时服用下一剂,不要加倍剂量。
– 这种药物应该整个吞下;不要咀嚼、压碎或打开胶囊。
– 如果胶囊破损、破裂或以其他方式不完整,则不应摄入。
监测: –
血液学:CBC(治疗开始前、每个周期开始时、前 2 个周期的第 14 天和临床指示) –
感染/侵染:感染
迹象 -呼吸系统:肺栓塞和 ILD/肺炎
– 前 6 个周期中的 1 级或 2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 3 个月,在一个周期开始之前和根据临床指示监测后续周期的全血细胞计数。
患者建议: –
治疗期间避免使用葡萄柚、葡萄柚汁和葡萄柚制品。
– 建议患者立即报告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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